南方水泥熟料产能置换项目配套码头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    日期:2020-6-21    浏览次数2083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南方水泥熟料产能置换项目配套码头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南方水泥熟料产能置换项目配套码头技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北约3公里处、长江右岸,属芜湖港荻港港区芦南作业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总投资:15797.67万元。

员工人数:职工定员87人,其中生产人员(司机和装卸工人)77人,管理人员10人。

工作制度: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均实行三班制,每班8h。码头年作业天数330天;

建设内容:项目码头长300m,拟建110000吨级(水工兼顾20000吨级)水泥出口泊位和110000吨级散货进口泊位。项目设计年吞吐量为540万吨。设计运输货种为水泥、水泥熟料及水渣。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施工船只含油废水、施工噪声以及施工建筑垃圾等;另外施工不可避免的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船舶柴油机尾气、码头装卸粉尘、转运站转运粉尘等;水污染物主要有船舶生活污水、港区生活污水、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初期雨水、码头地面冲洗废水等;固体废物主要是船员生活垃圾及船舶保养废弃物、固体生产废物、沉淀池沉渣、机修废油和港区生活垃圾;噪声主要来自装卸作业产生的机械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保持地面清洁,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车辆采用含硫量低的燃油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控制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施工船只含油废水由船舶交给港口海事部门环保船接收处理,不得向长江水体排放;避免夜间施工,减小对当地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工期,采用污染较小的机械设备,减小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船底油污水经船舶自配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船舶生活污水交给海事部门的环保船接收处理;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收集沉淀,再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回用道路洒水,码头、堆场喷淋洒水,陆上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地埋式)设施处理后回用道路洒水,码头喷淋洒水,不外排;项目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统一收集并由市环卫部门定期外运集中处理,船舶固废上岸后由海事部门指定的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固体生产废物回收利用,机修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废气中船舶柴油机废气,日常使用优质柴油、无铅汽油作为燃料;及时清扫落料,采用封闭式抓斗,密闭式刮板机、落料处设置挡风板等,装船机及转运站安装布袋除尘系统,以减少装卸粉尘的产生量;对道路面、码头面进行洒水抑尘,尽量减少搬运过程中扬起的粉尘数量。定期清扫撒落在码头和道路面的粉尘,以免在大风作用下二次扬尘,加强码头周围环境的绿化,可保证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并采取生态恢复补偿措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建设单位承诺:我公司建成投产后,将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可接受范围。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位于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水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在建设单位施工期环保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禁止向河道、水体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船舶垃圾等,禁止在水体洗涤装贮过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船舶和容器以及污染水体的回收废旧物品等),营运期加强废水、固废等排放管理情况下,加强风险防范,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等。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项目造成的不利影响的接受程度;对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等。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名称: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新河村

联系人:刘总

电话:0553-7319666

单位名称: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人:程工

联系电话:0555-2309519

电子邮件:2301458688@qq.com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2020622~76),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

 

 

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020622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南方水泥熟料产能置换项目配套码头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